醉酒駕駛判刑單位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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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醉酒駕駛判刑單位怎麼處理?

醉酒駕駛判刑單位怎麼處理?

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職工因醉酒駕駛被判刑的,是否解除職工的勞動合同,由企業自行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 醉駕要吊銷駕照嗎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2、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處罰,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5、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身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綜上所述,若是勞動者醉酒駕駛被抓捕之後,企業可以根據想幹規定、;若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企業不需要賠償承擔責任。但最終是否解僱勞動者,要由企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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