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查不出證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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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居住查不出證據怎麼辦?

一、監視居住查不出證據怎麼辦?

公安機構可以解除監視居住措施,撤銷案件。監視居住到期後,公安機構經偵查後證據不足的,如果需要繼續偵查的,公安機關可以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由監視居住變成取保候審,繼續收集證據。監視居住是有一定期限的,監視居住的期限為6個月。

實施監視居住,只是存在證據不足的因素之一。如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對於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或者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可以採取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一般由居住地當地的社區矯正組織負責實行,會採取比如以GPS定位被監視人手機,隨機撥打被監視人手機等方式來監控其行動,或者根據被監視人的地址,隨時上門調查。監視居住一般適用於犯罪嫌疑人不適合執行刑罰的情況,例如犯罪嫌疑人有比較嚴重病情的情況。

二、監視居住怎麼執行的?

監視居住一般由居住地當地的社區矯正組織負責實行,會採取比如定位被監視人手機,隨機撥打被監視人手機等方式來監控其行動,或者根據被監視人的地址,隨時上門調查。監視居住一般適用於犯罪嫌疑人不適合執行刑罰的情況,例如犯罪嫌疑人有比較嚴重病情的情況。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構執行。監視居住可以由公安機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如果是公安機構決定監視居住的,由被監視居住人住處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執行;如果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決定監視居住的,負責執行的縣級公安機構應當通知被監視居住人住處或者指定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執行,必要時,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協助執行。

監視居住後沒找到證據,需要撤銷對案件的調查,監視居住是由住所地的社區組織負責執行的,可以定位被監視人的手機,監控被監視人的行為,監視居住的決定需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作出,被監視人沒有指定居住地,可由人民檢察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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