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罪滿15週歲負不負刑事責任
一、涉嫌犯罪滿15週歲負不負刑事責任?
滿15週歲,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刑法》
第十七條 【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二、犯罪嫌疑人剛滿15週歲可以批准逮捕嗎?
犯罪嫌疑人剛滿15週歲可以批准逮捕,批捕的條件是: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犯罪嫌疑人剛滿15週歲有哪些處理原則?
1、從寬處理的原則。
2、不適用死刑的原則。
3、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則。
4、分案處理的原則。
5、保障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的原則。
四、犯罪嫌疑人剛滿15週歲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宣告緩刑?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由此可見,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滿15週歲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的這個問題,應該根據具體的犯罪行為分析,除了法律明確規定的以上幾種惡性刑事犯罪之外,如果構成其他的犯罪,不會被判刑,不過有必要的,可依法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矯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