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故意殺人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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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故意殺人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其實在我國關於故意殺人的就只定為故意殺人罪,而沒有間接故意殺人罪、直接故意殺人罪之分,當然在實際對犯罪進行認定的時候,我們需要考慮行為人到底是屬於直接故意還是間接故意,這可能會對最後的量刑產生影響。那麼這個間接故意殺人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間接故意殺人罪量刑標準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對間接故意殺人的,構成刑事犯罪的,按照故意殺人罪的量刑標準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1、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防衞過當的故意殺人;

(2)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於不義的兒子實施這種行為;

(3)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其一,必須是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其二,行為人在精神上受到強烈刺激,一時失去理智,喪失或減弱了自己的辨認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須是在激憤的精神狀態下當場實施。

(4)受囑託殺人,即基於被害人的請求、自願而幫助其自殺;

(5)幫助他人自殺的殺人;

(6)生母溺嬰,即出於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但如果是因為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發現所生的是女兒而加以溺殺的,其主觀動機極為卑劣,則不能以故意殺人罪的情節較輕情況論處。)

2、犯故意殺人罪的,情節嚴重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於圖財、姦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殺人等等。

二、間接故意殺人罪的間接故意是什麼

間接故意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所謂放任,是指行為人對於危害結果的發生,雖然沒有希望、積極地追求,但也沒有阻止、反對,而是放任自流,聽之任之,任憑、同意它的發生。

三、如何認定間接故意

間接故意包括三種情況:

(一)為了追求一個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個危害社會的結果發生;

(二)為了追求一個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個危害社會的結果的發生;

(三)在突發性案件中不計後果,動輒捅刀子的情形。

關於間接故意殺人罪量刑標準,其實也就是《刑法》中對故意殺人罪的量刑標準內容,實踐中往往需要根據實際的犯罪情節對行為人進行處罰,最高的時候可以判處行為人死刑,而最低也能判三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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