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參與開設賭場被逮捕如何判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網絡參與開設賭場被逮捕如何判刑

一、網絡參與開設賭場被逮捕如何判刑?

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參與國(境)外賭博罪】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哪些行為涉嫌開設賭場罪?

1、設置賭博機10台以上的;

2、設置賭博機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賭博的;

3、在中小學校附近設置賭博機2台以上的;

4、違法所得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5、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6、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7、因設置賭博機被行政處罰後,兩年內再設置賭博機5台以上的;

8、因賭博、開設賭場犯罪被刑事處罰後,五年內再設置賭博機5台以上的;

9、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三、涉嫌開設賭場罪檢察院提起公訴後法院審查的內容有哪些?

(一)是否屬於本院管轄;

(二)起訴書是否寫明被告人的身份,是否受過或者正在接受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處分,被採取留置措施的情況,被採取強制措施的時間、種類、羈押地點,犯罪的時間、地點、手段、後果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情節;有多起犯罪事實的,是否在起訴書中將事實分別列明;

(三)是否移送證明指控犯罪事實及影響量刑的證據材料,包括採取技術調查、偵查措施的法律文書和所收集的證據材料;

(四)是否查封、扣押、凍結被告人的違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財物,查封、扣押、凍結是否逾期;是否隨案移送涉案財物、附涉案財物清單;是否列明涉案財物權屬情況;是否就涉案財物處理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五)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是否附有證人、鑑定人名單;是否申請法庭通知證人、鑑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並列明有關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聯繫方式;是否附有需要保護的證人、鑑定人、被害人名單;

(六)當事人已委託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已接受法律援助的,是否列明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

(七)是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是否列明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等,是否附有相關證據材料;

(八)監察調查、偵查、審查起訴程序的各種法律手續和訴訟文書是否齊全;

(九)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是否提出量刑建議、移送認罪認罰具結書等材料;

(十)有無《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四、涉嫌開設賭場罪法院審理流程有哪些?

1、審理前由書記員確認各方到庭並宣讀法庭規則。

2、由審判長宣佈開庭,傳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關訴訟權利等。

3、法庭通過發問以及舉證質證查明案件事實。

4、控訴方與辯護方進行辯論。

5、辯論終結後,被告人有最後陳述的權利。

6、作出判決。

開設賭場罪判刑的這個問題需要根據犯罪情節的輕重程度分析,例如獲利數額巨大一般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上就是關於網絡參與開設賭場被逮捕如何判刑的相關介紹。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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