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發放貸款罪追訴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6W

違法發放貸款罪追訴標準是什麼

在對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定違法發放貸款罪之前,需要先了解實際的犯罪數額是多少,根據犯罪數額才能準確的來定罪。這也就是違法發放貸款罪追訴標準的內容,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違法發放貸款罪立案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第四十二條[違法發放貸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二、刑法對違法發放貸款罪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係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關係人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三、違法發放貸款罪的特徵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貸款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的表現為:

1、行為人有違反貸款相關的規章、制度、紀律的行為;

2、有違法發放貸款造成國家重大損失的後果發生;

3、行為人違法發放貸款的人是關係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本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只能是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工作的人員才能構成本罪主體外,單位也能構成本罪主體;

(四)本罪在主觀上的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違反國家金融及貸款管理制度故意為之,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行為。

實踐中,不僅個人可以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單位也是可以作為此罪的主體。不過在具體的處罰上面,大家就需要注意一些了。違法發放貸款罪追訴標準其實也就是立案標準,在相關的司法解釋中有明確規定,也就是本站小編在上文中介紹的內容。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