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留他人賣淫該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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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留他人賣淫該怎麼處罰

對於收留他人賣淫的行為,其實主要也就是行為人為他人進行賣淫活動提供一定的場所,這也可以説是在組織他人進行賣淫活動,按照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在達到了一定標準之後則就會被認定為組織賣淫罪,此後自然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那一般收留他人賣淫該怎麼處罰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收留他人賣淫怎麼處罰

涉嫌組織賣淫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為組織賣淫的人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組織他人賣淫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組織賣淫怎麼適用死刑

組織賣淫罪是一種侵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社會風尚的犯罪,其重刑設置有着特殊的時代背景。隨着社會形勢的發展變化,在立法沒有變動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妥善把握量刑情節的適用,以適應現實情況的變化,實現裁判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對於組織賣淫罪中“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的認定,既要看到組織賣淫的次數、人數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又不能將規模、人次作為量刑的唯一標準,而應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包括組織賣淫的手段、後果,行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有無組織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賣淫,有無組織患有嚴重性病的賣淫者賣淫,有無強姦被組織的賣淫者,有無對被組織的賣淫者造成嚴重後果等,加以綜合分析判斷。其中,對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被告人適用死刑,應當特別慎重。只有罪行極其嚴重,如手段極其惡劣,造成被組織賣淫者傷殘甚至死亡等,社會影響極壞的,才考慮適用死刑。

那麼首先要認定這樣的行為是構成犯罪的,而此時最有可能構成的就是組織賣淫罪。根據《刑法》中國的規定,我國對觸犯組織賣淫罪的處罰是很重的。即使在一般情況下也是在5-10年有期徒刑之間追究刑事責任。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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