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佔有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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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佔有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我國《刑法》中並沒有什麼非法侵佔罪,對應的應該是《刑法》第270條中規定的侵佔罪,這也是屬於侵犯他人公私財產犯罪中的一種。而現實中,在實施了侵佔他人財產行為之後,如果沒有達到規定的立案標準,也是無法認定構成此罪的。那究竟非法佔有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非法佔有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佔罪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我國刑法中的大多數財產犯罪都是數額犯,即以一定財產數額作為定罪的標準。因為,犯罪數額直接反映着經濟犯罪行為的規模及其社會危害性的程度,既是區分違法與犯罪、重罪與輕罪的主要標準,優勢決定刑罰輕重的重要客觀尺度。

本罪的立案標準,一為數額較大,一為有其他嚴重情節。

根據上海市高院、市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關於本市辦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標準的意見》,侵佔罪侵佔數額2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屬於“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侵佔數額20萬元以上,屬於“數額巨大”的起點標準。

二、侵佔罪會判幾年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侵佔罪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罪屬於自訴案件,告訴的,才處理。

在看完了上文的內容之後,大家應該知道非法佔有罪立案標準是怎樣的吧。其中法律方面有明確的規定,實施了侵佔他人財產行為之後,要麼數額達到較大標準要麼具有嚴重的情節,否則的話是不能認定構成此罪的。而從上海市的相關規定來看,在上海地區對於侵佔罪的立案標準規定為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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