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犯罪案件司法解釋會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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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網絡犯罪案件司法解釋會如何處罰?

網絡犯罪案件司法解釋會如何處罰?

網絡犯罪多種多樣,刑事處罰也不盡相同。如果網絡詐騙,應當按照詐騙數額判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二、特徵

同傳統的犯罪相比,網絡犯罪具有一些獨特的特點:即成本低、傳播迅速,傳播範圍廣;互動性、隱蔽性高,取證困難;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網絡犯罪是典型的計算機犯罪[4]。

第一,成本低、傳播迅速,傳播範圍廣。就電子郵件而言,比起傳統寄信所花的成本少得多,尤其是寄到國外的郵件。網絡的發展,只要敲一下鍵盤,幾秒種就可以把電子郵件發給眾多的人。理論上而言,接受者是全世界的人。

第二,互動性、隱蔽性高,取證困難。網絡發展形成了一個虛擬的電腦空間,既消除了國境線,也打破了社會和空間界限,使得雙向性、多向性交流傳播成為可能。在這個虛擬空間裏對所有事物的描述都僅僅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碼數據,因此誰掌握了密碼就等於獲得了對財產等權利的控制權,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陸網站。

第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隨着計算機信息技術的不斷髮展,從國防、電力到銀行和電話系統此刻都是數字化、網絡化,一旦這些部門遭到侵入和破壞,後果將不可設想。

第四,網絡犯罪是典型的計算機犯罪。時下對什麼是計算機犯罪理論界有多種觀點,其中雙重説(即行為人以計算機為工具或以其為攻擊對象而實施的犯罪行為)的定義比較科學。網絡犯罪比較常見的偷窺、複製、更改或者刪除計算機數據、信息的犯罪,散佈破壞性病毒、邏輯炸彈或者放置後門程序的犯罪,就是典型的以計算機為對象的犯罪,而網絡色情傳播犯罪、網絡侮辱、誹謗與恐嚇犯罪以及網絡 詐騙、教唆等犯罪,則是以計算機網絡形成的虛擬空間作為犯罪工具、犯罪場所進行的犯罪。

如果公民遭遇了網絡詐騙等行為後也是會給自身的財產以及其他方面造成一定的侵犯,所以受害人也是要在受到網絡詐騙後及時的收集好各類的證據和材料並及時到公安部門進行報案,同時公民在使用網絡時也是避免進入到非法以及不正規的網站進行瀏覽並留下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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