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非法集資可以做什麼措施加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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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非法集資可以做什麼措施加以避免?

我們知道,非法集資嚴重危害國家的金融穩定,甚至如果處理不當,還會危害參與人員的切身利益及家庭辛福。所以説,避免非法集資十分必要。那麼,目前非法集資可以做什麼措施加以避免?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非法集資的含義

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二、多少金額才算非法集資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0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500人以上的;

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4、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以行為人所吸收的資金全額計算。案發前後已歸還的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酌情考慮。

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用於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可以免予刑事處罰;情節顯著輕微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三、集資特點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四、非法集資避免措施有哪些?

1、對照銀行貸款利率和普通金融產品的回報率是否過高。多數情況下明顯偏高的投資回報很可能就是投資陷阱。

2、通過政府網站查詢相關企業是不是經過國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發行公司股票、債券,是不是國家規定的股權交易場所等,如果不具備發行、銷售股票、出售金融產品以及開展存貸款業務的主體資格,就涉嫌非法集資。

3、通過查詢工商登記資料,查明相關企業是否是經過法定註冊的合法企業,是否辦理了税務登記等。

4、一些影響較大的非法集資犯罪,相關媒體多會進行報道。要通過媒體和互聯網搜索查詢相關企業違法犯罪記錄,防止不法分子異地重犯。

5、對親朋好友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建議和反覆勸説,要審慎決策,不要盲目聽從。

希望您可以從中收穫一些啟發。簡單來説,非法集資對於社會穩定和金融系統良性發展危害極大。採取必要措施加以避免十分必要。目前主要是在瞭解其危害性和遠離高回報投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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