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警察見死不救怎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9.17K

在我國警察見死不救怎麼處罰

我國警察見死不救怎麼處罰?

警察見死不救會面臨起訴。我國《警察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作為警察如果不盡到職責,其面臨最嚴重的起訴就將是故意殺人。因為刑法中有明確規定,如果明知可能導致死亡的結果而放任不管屬於間接或故意殺人。在以往各地審理類似案件時,曾有將普通公民見死不救按故意殺人罪判處的案例。放到警察見死不救的事件上,警察作為負有特定義務的羣體,救人是他們的法定職責,因不履行職責導致他人死亡,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從某種意義上説,普通公民見死不救都能被法律嚴懲,警察見死不救更有必要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從重懲處才能以儆效尤。

警察違法,不管是否是在執行公務中,因警察是一個特殊的職業,其權力大,同時義務也大。

《警察法》第二十一條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

人民警察應當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和社會公益工作。

(這條可沒有規定“在執行公務中”,救人屬於警察法定義務)

第二十二條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一)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義務;

第四十八條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見死不救,大體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是有作為義務的見死不救,二是沒有作為義務的見死不救。

對於有作為義務的見死不救,那行為人是觸犯刑法的。一般定性為故意殺人罪。例如,張三抱着鄰居的五歲小孩出去玩耍,小孩掉進糞坑裏,張三嫌髒而不救導致小孩溺亡,那張三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按故意殺人罪來定罪處罰。又如嫖客到賣淫場所嫖娼時突發心臟病,妓女不救,也涉嫌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

對於沒有作為義務的見死不救,不構成犯罪。如大街上李四被撞了,求路人張三救他,張三揚長而去,李四因沒有得到求助而死亡,那張三不構成犯罪。又如張三去一荒山上打獵,發現一棄嬰,明知不救棄嬰會死亡,張三沒救,也不構成犯罪。

在某些負有特定義務或先義務的情況下,不作為(包括見死不救)也能構成犯罪行為。如甲帶鄰居小孩出去游泳,甲在會游泳的情況下,放任小孩溺水死亡,構成過失殺人罪;但若甲為路人的話,見死不救,就沒有法律上的責任。

綜述,在面臨危難情況下普通公民在有能力自保的情況下聯繫警方後可以伸出援手,如果沒有把握請及時聯繫警方後注意自身安全。警察在遇見面臨危難的羣眾時要及時聯繫同事並立即伸出援手,保障羣眾安全。如果遇見警察見死不救的情況可以去警署舉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