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親戚借錢非法集資是否構成犯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向親戚借錢非法集資是否構成犯罪

非法集資有的時候就是打着親情的名義進行的,有些受害者在鬼迷心竅以後,除了自己的金錢投資給犯罪嫌疑人,還要向自己身邊的親戚朋友借錢全部都投資給犯罪分子,這是作為受害者來説。有些時候,犯罪嫌疑人本身也會存在向親戚借錢,用來非法集資的這種做法。那麼向親戚借錢非法集資是否構成犯罪呢?

一、向親戚借錢非法集資是否構成犯罪?

如果僅僅是個人舉債,沒有對外放款,不可能認定為非法集資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二、非法集資受害人賠償如何申請?

根據相關刑事法律規定,對非法集資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可以通過二種途徑救濟:

一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已將對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限定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五條規定:“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三、如果遇到非法集資騙局時,怎樣維護自己的資金安全?

如果發現自己以民間借貸的形式被非法集資所騙,應當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由公安機關通過刑事偵查措施抓捕嫌疑人、查扣涉案款物。有的羣眾,發現自己因非法集資被騙,卻持借據或借款合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申請保全。一般來講,此類案件法院不會受理,及時受理後也可能裁定駁回起訴。

因為根據民間借貸司法解釋規定,“人民法院立案後,發現民間借貸行為本身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並將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線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檢察機關。”畢竟公安機關的刑事強制手段和人民法院的民事手段相比在追回被騙資金,控制犯罪嫌疑人方面要嚴厲一些,效果也會好一些。

如果相親借款以後並沒有對外放款,這就不屬於非法集資,屬於受法律保護的正常的借貸關係。我國刑法當中對於構成非法集資的要件,有着明確的規定,不是所有的借款形式,都能夠按照非法集資的罪行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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