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4.9K

一、偽造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偽造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什麼?

偽造增值税專用發票罪既遂的刑事責任,是根據《刑法》第二百零六條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罪】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量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二、本罪特別加重處罰的情節

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單位也可以構成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罪。單位構成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犯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罪而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是本罪的特別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數量巨大,包括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五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二百五十萬元以上。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

(1)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2)偽造並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三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額累計二百萬元以上的;

(3)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税專用發票接近數量巨大並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4)造成特別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對於犯罪嫌疑人利用偽造增值税專用發票的行為來獲得非法利益的,是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判罰處理的,特別是涉及到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後果的,還需要從嚴追究法律責任,具體情況由法院進行判決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