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寫恐嚇信等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應當如何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7W

一、以寫恐嚇信等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應當如何處罰?

以寫恐嚇信等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應當如何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中規定,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以寫恐嚇信等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恐嚇信的內容大多具有揚言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以恐嚇、威脅他人等。隨着電子通訊工具的普遍應用,除了傳統的寫信之外,發恐嚇郵件、短信、在即時通訊工具如微信上發送恐嚇信息等,都屬於寫恐嚇信的方式。除寫恐嚇信以外,以其他方式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如投寄恐嚇物、子彈,在夜晚往他人卧室的窗户扔磚頭,攜帶管制刀具尾隨他人等,其目的是為了使他人在內心產生恐懼,擔擾自己或者其家人、親屬的人身安全會受到傷害。這些行為也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均應當依法受到處罰。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於侮辱他人的司法解釋怎麼寫?

警告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以書面方式作出的譴責和告誡。

它是既具有教育性質又具有強制性質的最輕的一種治安管理處罰。主要適用於初犯、偶犯,且情節輕微,後果較輕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警告既適用於公民,也適用於法人和其他組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除“非法種植罌粟等毒品原植物”、“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傳播淫穢物品”三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外,對其他各項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輕微的,均可適用警告。

罰款是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限令在一定期限內,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人民幣現款的治安管理處罰方法。它既不影響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人身自由,又能起到懲戒作用,適用最靈活、最廣泛。

罰款幅度,一般情況為1元以上,200元以下。但對幾種嚴厲禁止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以下三種特殊的罰款幅度:

(1)對賣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紹或者容留賣淫、嫖宿暗娼行為可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

(2)對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非法運輸、買賣、存放、使用罌粟殼的,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的,製作、複製、出售、出租或者傳播淫穢物品的,可以單處或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

(3)對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單處或者並處元以下罰款。

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強制關押在專門處所,在一定時間內剝奪其人身自由以示懲戒的一種行政處罰方法。它是治安管理處罰中最重的一種。

拘留只適用於自然人而不適用於法人。主要適用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嚴重的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對以下人員一般不裁決或不執行拘留:孕婦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滿1週歲嬰兒的婦女;不滿18歲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其他殘疾人;正在患嚴重疾病或性病以外的傳染病的,以及家庭有年邁老人、小孩或者嚴重病人、殘疾人等確需被處罰人扶養、護理的人。

拘留時間以天為計算單位,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但對數種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處罰,按照“分別裁決,合併執行”的原則,拘留期限可以超過15日。

用寫恐嚇信的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是不可為的,作為一個守法的公民,不可知法犯法,遵守法律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職責和義務。這種行為對國家帶來的影響極其惡劣,學會拒絕,積極舉報這樣的行為。而不是去向威脅者低頭,法律會保證公民的合法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