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4W

一、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既遂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依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人員重傷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與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有哪些區別?

兩罪的主要區別:

1、侵犯的客體不同。前者侵犯了國家對生產、銷售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權、生命權。後者則侵犯了國家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犯罪對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對象是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而後者的範圍很廣泛。

3、構成犯罪的標準不同。前者要求造成嚴重後果的,才構成本罪;而後者則要求“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才構成本罪。

綜上所述,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會危害消費者人身健康,破壞市場經濟。對於銷售造成直接損失十萬或者有人重傷的,公安機關會立案。對構成犯罪既遂的,法院量刑標準分為五年以上和五年以下,分別對應情節一般和情節嚴重,並且法院還會判處罰金,實行雙罰制。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