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有私闖民宅的罪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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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內有私闖民宅的罪名嗎?

國內有私闖民宅的罪名嗎?

國內有私闖民宅的罪名,並且若是當事人滿足立案的標準,是一定會被要求支付能彌補其受到的損失的賠償的,對於案件的。若他人僅是在主人不知情的情形下進入住宅,但是並沒有實施侵害行為,也沒有給他人帶來不便,此時是不會被認定為是犯罪的。

二、私闖民宅定罪標準是什麼

對於私闖民宅的行為,一般是認定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自然定罪標準也就是關於此罪的立案標準,具體如下:

根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非法強行闖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予立案:

1.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經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毀損、污損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屍鬧事,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強行侵入並封閉他人住宅,致使他人無法居住的;

5.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嚴重後果的。

三、非法侵入住宅罪該如何認定

(一)本罪與非法搜查罪的界限。

非法搜查罪的對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當行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時,和非法侵人住宅罪一樣,也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權利。但兩罪不同的是,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對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則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為形式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則既可由作為形式構|成,也可以以“拒不退出”即不作為的形式構成。實踐中應當注意,如果行為未經同意強行進人他人住宅進行非法搜查的,對行為人應以其目的行為即非法搜查罪定罪處罰。

(二)本罪與其他犯罪的罪數問題。

非法侵入住宅的行為往往與其他犯罪行為結合在一起,如人室盜竊、搶劫、強姦、殺人等。對這種情況,應以行為人實施的目的行為定性,而不另定非法侵入住宅罪實行數罪併罰。

即使是司法機關也不得隨意的就進入他人的住所,故此若是他人在主人沒有同意,並且不知情的情形下,進入其住所,並且實施了侵害行為,只要該房屋的主體進行舉報,其就會被認定為是非法入侵罪,此時會被判處拘留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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