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公司的股東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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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限責任公司都是有股東的,所以當公司進行什麼重大決定的時候都是需要每個股東的簽字或者大半股東的同意這個決定才能夠生效,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收購公司的股東會決議的範文。

收購公司的股東會決議

一、收購公司的股東會決議的範文

XX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

XX有限公司於二○○六年月日在召開臨時股東會。出席股東會的股東(含股東代表)代表本公司有表決權的100%的股權。股東會的召開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一致同意XX有限公司收購本公司的全部股權,具體而言:

(1)同意本公司股東XX將其持有本公司的65.305%的股權轉讓給XX有限公司;

(2)同意本公司股東XX將其持有本公司的4.535%的股權轉讓給XX有限公司;

(3)同意本公司股東XX將其持有本公司的0.11%的股權轉讓給XX食品有限公司;

(4)同意本公司股東XX將其持有本公司的0.05%的股權轉讓給XX有限公司;

(5)同意本公司股東XX將其持有本公司的30%的股權轉讓給XX食品有限公司;

(6)同意本公司向相關外資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本公司變更為外商獨資企業的相關手續。

股東或股東代表簽字:

二、股東會決議的內容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公司法》第三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上面介紹了收購公司的股東會決議的範文書寫,最後就是要股東或者股東的代表簽字的,這個決議才會生效,本站小編在上面還介紹了股東會決議的相關法律文書的內容,可供大家閲讀參考,知道股東會決議的重要性。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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