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國境罪以後還能辦理護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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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偷越國境罪以後還能辦理護照嗎?

偷越國境罪以後還能辦理護照嗎?

可以。禁止辦理出入境證件一般不超過5年。偷越國(邊)境是指自然人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在越過國界線或者通過法律上的擬製國界時,不從指定口岸通行或者不經過邊防檢查,或者未經出境許可、未經入境許可,可以追究其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行為。

公民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參加恐怖活動組織、接受恐怖活動培訓或者實施恐怖活動,偷越國(邊)境的,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偷越國邊境罪立案標準有什麼?

偷越國(邊)境罪,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 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1、偷越國(邊)境達到三次以上、屢教不改的;

2、實施違法行為後偷越國(邊)境的;

3、在偷越國(邊)境時對執法人員施以暴力、威脅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惡劣影響的;

5、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另外,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為重大案件:

1、為逃避刑罰而偷越國(邊)境的;

2、以走私或者販毒等犯罪為目的偷越國(邊)境的;

3、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偷越國(邊)境罪的立案標準在我國的相關法律中是有嚴格規定的,如果是觸犯相關標準,會依法被判處不同刑期的刑罰。如果情節嚴重的將會從重處理,而且不能按緩刑處理。對於偷越國(邊)境的行為嚴懲不待。

三、偷越國邊境罪的客觀表現有什麼?

本罪的客體要件是我國出入國(邊)境管理秩序。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偷越國(邊)境”,是指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非法出入國(邊)境的行為。其偷越國(邊)境的手段和方法可以是多種多樣的,一般表現為在不準通過的地點祕密出入境,有用船偷渡的,也有靠車馬或步行偷越的;有的雖然是在指定的地點通過,但偽造、塗改、冒用出入境證件或用其他矇騙手段矇混過關的,例如有人藏在進出國(邊)境的飛機、船隻、汽車裏,也有人藏在叫入境裝貨的集裝箱或行李箱中。無論採取什麼方法,只要是實施了非法出入境等行為的,都是偷越國(邊)境行為。偷越國(邊)境的行為,只有“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偷越國邊境後可以辦護照,存在偷越國境或者邊境的行為三次以上;在國內違法之後,偷越國境出國,逃脱法律的制裁;偷越國境時,對於執法人員採用暴力或威脅的手段;偷越國境的行為,造成了重大的涉外事件,這些都可以按照偷越國邊境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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