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報案期限具體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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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的多元化的發展,其中就有不少不法分子通過不正當的手段進行非法集資行為,而且給相關消費者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當事人可以進行報案處理此事。那麼,集資詐騙報案期限是多久呢?按照相關規定,具體的時效根據受害者的詐騙數額決定,分別為5年15年20年。

集資詐騙報案期限具體是多久?

一、刑法規定的犯罪都有追訴時效的,詐騙罪根據情節不同,分別為5,15,20年(以上以下均含本數,不滿不含本數)。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二、集資詐騙罪的處罰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對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二)對數額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三)數額特別巨大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根據現有的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釋,集資詐騙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行為,達到騙取集資款的目的。其“詐騙方法”是:指行為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為誘餌,騙取集資款的手段。

集資詐騙犯罪行為是以集資的面目擠入合法資金市場的,侵犯的是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因而,集資詐騙罪的對象具有一定的廣泛性。被騙人數的廣泛性,也是集資詐騙罪的重要特點之一。而普通詐騙罪的行為人也可能一次行為詐騙多個被害人。如果行為人以借款為名多次詐騙了眾多受害人,但每次詐騙的卻是特定個人或單位的錢款,即使受騙人數眾多,也不能認定為集資詐騙罪。因此,要認定行為人的行為屬於集資詐騙,必須能夠證實行為人實施了向社會公眾非法募集資金的行為;對未實施此行為的詐騙行為,應認定為普通詐騙行為。

綜上所述,若是受到不法分子的集資詐騙行為的傷害時,且構成相對較大的經濟損失時應當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處理。同時在最大程度上減少自己的經濟損失,積極配合相關執法人員的工作,如何説明受騙過程以及關鍵信息點。當然在平時生活中廣大羣眾也應當學習有效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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