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追訴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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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追訴的標準是什麼


重大責任事故罪是近年來常見多發的一種犯罪行為,不僅危及到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國家和羣眾財產的重大損失,嚴重地阻礙了企事業單位的正常經營和發展,直接危害到社會的穩定。而看是否構成此罪,需要結合追訴標準,到底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追訴的標準是什麼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重大責任事故罪的構成要件

1、犯罪客體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對象是人身和財產。

2、客觀方面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行為是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這裏的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是指違反有關生產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因此,這種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1)國家頒佈的各種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文件。

(2)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上級管理機關制定的反映安全生產客觀規律的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工藝技術、生產操作、技術監督、勞動保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規程、規則、章程、條例、辦法和制度。

(3)雖無明文規定,但反映生產、科研、設計、施工的安全操作客觀規律和要求,在實踐中為職工所公認的行之有效的操作習慣和慣例等。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結果是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根據1989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和瀆職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結果表現為以下三種情形: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

(2)致人重傷3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或者經濟損失雖不足規定數額,但情節嚴重,使生產、工作受到重大損害的。

3、主觀要件

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罪過形式是過失。這裏的過失,是指應當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主觀心理狀態。

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立案追訴的標準是什麼

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3、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上文中已經進行了解答。應注意的是,本罪是職工在從事本單位生產、作業活動的過程中違反規章制度,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行為,只要行為人屬於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在從事本單位的生產、作業活動過程中違反了規章制度,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時,就構成了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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