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犯罪預備階段能拘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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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犯罪預備階段能拘留嗎?

法律規定犯罪預備階段能拘留嗎?

是可以拘留的;預備犯罪,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的,如果在刑事訴訟中,需要被拘留的,一般最長不得超過37天。

犯罪預備行為是為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行為,犯罪預備形態則是犯罪行為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預備階段的停止形態。我國刑法理論一般認為,行為符合犯罪構成是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根據,犯罪預備行為也有其犯罪構成,它是一種具備修正的構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態。這是追究犯罪預備行為的刑事責任的法理根據。犯罪預備行為雖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體,但已經使犯罪客體面臨即將實現的現實危險,因而同樣具有社會危害性。因此,犯罪預備行為同樣具有可罰性。我國刑法第22條第2款認可了這一學説,規定對於預備犯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同時考慮到犯罪預備行為畢竟尚未着手實行犯罪,還沒有實際造成社會危害,刑法又規定,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二、哪些行為屬於預備犯罪:

1、為犯罪準備工具

準備犯罪工具,包括製造、改造、找尋、購買等多種方式,其目的是為犯罪準備最合手、適用的工具。如為殺人而購買刀子,或自制利刃、火器等,為盜竊準備撬壓工具、攀登工具等,為投毒購買毒藥等均屬為犯罪準備工具。

2、為犯罪創造條件

為犯罪創造條件是指除為犯罪準備工具以外的其他全部準備活動,如踩點、跟蹤、瞭解、掌握犯罪對象的活動規律,確定最佳地點和最佳時間,籌集資金、學習攀登、搏鬥、誘騙等技巧,均屬為犯罪創造條件。

預備犯罪只是犯罪的準備工作,犯罪行為事實上並未實際發生,侵害行為和後果還沒有產生。對此,刑法認為犯罪預備也是犯罪行為,應負刑事責任,可以比照犯罪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為了犯罪而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行為,是犯罪預備。如為了盜竊而準備鑰匙,排除實施犯罪行為的障礙等.應當根據預備的程度和對社會造成危害的程度等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予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中止的自動性是犯罪中止的本質特徵,也是它與預備犯、犯罪未遂區別的標誌。預備犯、未遂犯也屬於犯罪的未完成形態,但是它們是由於意志以外的原由而未得逞的。即不是出於犯罪分子本人意願,而是由難以克服的外部障礙造成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犯罪預備就是為了犯罪而做準備,這種行為就是屬於觸範了法律,而且在這階段如果被抓到,同樣也是會被拘留或者判決的,但這種行為一般會處罰的很輕,所以,做犯罪的事情不管是成功或者不成功都是會承擔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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