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微信賭博容易抓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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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微信賭博容易抓到嗎?

如今我們在生活中使用微信的人數非常多,從小孩子到老人都在使用微信來聯絡親朋好友,微信紅包本來是逢年過節的娛樂活動,作為禮尚往來的一種新載體,只是為了聯絡感情,卻有人將它變成了營銷賭博工具 ,那微信賭博容易抓到嗎?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微信賭博容易抓到嗎?

法網恢恢,無論犯罪分子多麼的隱蔽都在我國網絡監管的監控之下,抓任何犯罪分子沒有任何難度。

二、賭博的處罰標準:

1、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2、以營利為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為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周邊地區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吸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為主要客源,構成賭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4、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

5、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

(二)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

(三)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

6、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絡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賭資應當依法予以追繳;賭博用具、賭博違法所得以及賭博犯罪分子所有的專門用於賭博的資金、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等,應當依法予以沒收。

7、不以營利為目的,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娛樂場所只收取正常的場所和服務費用的經營行為等,不以賭博論處。

微信紅包的出現讓很多人在過年過節的時候可以增加過節氣氛,但是被不法分子利用組織賭博,給很多受害者帶來一定的經濟損失,我國相關法規對着類人羣有嚴厲的處罰,我們在生活中也要注意自己的財產安全,不貪圖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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