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紅包賭博 - 構成賭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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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紅包賭博,構成賭博罪嗎

隨着微信發紅包的盛行,人們可以通過微信紅包還款、祝福等,不僅方便快捷,還很實用。但是現在,卻有些人動了“歪腦筋”,通過微信紅包用接龍、猜大小等方式進行賭博。賭博的危害很大,那麼當遇到這種情況,是否可以構成賭博罪呢?

賭博罪是指以偶然的事實決定財物得失的犯罪。在微信羣上,利用微信紅包進行賭博,收取輸的人的錢款,以達到自己獲利的目的,則明顯可以認為其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並且,不同於一般微信羣搶紅包的娛樂活動,在微信羣中,用紅包接龍等方式賭博,一般都定有規則,結果具有隨機性和偶然性。因此,用微信紅包賭博,是涉及賭博罪的。

微紅紅包賭博涉及賭博罪的,一般按照以下方法處罰:

1、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如果被查實參與微信紅包聚眾賭博的或以賭博為業,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組織利用微信紅包聚賭也可視為開設賭場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如果只是單純的起到邀約、召集參與微信紅包賭博的行為人,則還是聚眾賭博罪進行認定。

最後,不要以為只是在微信上發發紅包,便不會涉及到刑事犯罪,其實只要符合犯罪的特徵,便可能受到刑事處罰。如果行為人因為微信賭博被抓,情節嚴重,可能被判處重刑的,可以諮詢相關律師,獲得專業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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