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8W

一、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麼處罰?

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怎麼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

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節認定標準是什麼?

1、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

(1)含有嚴重超出標準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

(2)屬於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獸、水產動物及其肉類、肉類製品的;

(3)屬於國家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

(4)嬰幼兒食品中生長髮育所需營養成分嚴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

(5)其他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嚴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2、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1)造成輕傷以上傷害的;

(2)造成輕度殘疾或者中度殘疾的;

(3)造成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或者嚴重功能障礙的;

(4)造成十人以上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

(5)其他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情形。

綜上所述,生產銷售有毒食品會危害羣眾身體健康,危害公眾安全。對觸犯這類犯罪的不法分子,司法機關會嚴懲,對個人判刑最輕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造成受害人死亡等嚴重後果發生,處罰則可以是無期徒刑乃至死刑。企業犯罪後,法人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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