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與直銷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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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與直銷的區別是什麼

直銷指廠家直接銷售商品和服務,直銷者繞過傳統批發商或零售通路,直接從顧客接收訂單。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傳銷與直銷的區別是什麼

1、有無入門費

傳銷通常有幾大明顯的特點,首先是有無相對高的入門費。一些傳銷公司會收取硬性的入門費,數額在叁五百到千元不等。這些傳銷企業參加者通過繳納入門費或以認購商品等變相繳納入門費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紹或發展他人的資格,並以此獲得回報。而在正規的直銷公司是沒有這一塊費用的。

2、有無依託優質產品

這也是傳銷公司和直銷企業的一個根本區別,傳銷公司往往依託的產品是無價值但價格高的產品,一套只值幾十塊錢的化粧品可以標價為幾百甚至上千元。而規範直銷企業的產品標價則物有所值。

3、產品是否流通

傳銷企業不過是個“聚眾融資”遊戲,高額的入門費加上無法在市場中流通的低質高價產品,不會維持太長時間。他們的銷售方式是採取讓入門的所有銷售代表都要認購產品,但這些產品不在市場上流通,只作為拉進下一個銷售人員的樣本或者宣傳品。最後的局面是所有銷售人員人手一份,產品根本沒有在市場中流通或者銷售。並且這些傳銷公司的組織者的收益主要也來自參加者繳納的入門費或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繳納的費用,因為產品不流通,組織者多半利用後參加者所繳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維持運作。

但直銷企業則完全相反,一方面企業產品要求質量好,另一方面,產品在市場上的銷售也比較好。對於直銷企業而言,產品優良與否是決定產品銷量的根本塬因,因為產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產廠家通過營銷代表到顧客手中的,中間沒有其他環節,並且少有廣告。

4、有無煺貨保障制度

傳銷公司的產品一旦銷售就無法退換,或者想方設法給煺貨顧客設置障礙。

凡是正規的直銷企業都會為顧客提供完善的購貨保障。

5、銷售人員結構有無超越性

以拉人頭來實現獲取收益的傳銷公司,在銷售人員的結構上往往呈現為“金字塔”式,這樣的銷售結構導致誰先進來誰在上,同時先參加者從發展下線成員所繳納的入門費中獲取收益,且收益數額由其加入的先後順序決定,其後果是先加入者永遠領先於後來者。這種不可超越性在直銷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銷企業中無論參與者加入先後在收益上表現為“多勞多得”。

6、有無店鋪經營 我國經歷了1998年全面整頓金字塔式傳銷後,很多外來直銷企業紛紛轉型。從那時起,“店鋪僱傭推銷員”的模式就成了規範直銷企業的主要銷售模式。這種特殊的直銷經營方式,讓推銷員歸屬到店,這樣不僅與公司關係直接而且還便於管理。

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以下簡稱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本條例所稱直銷企業,是指依照本條例規定經批准採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本條例所稱直銷員,是指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將產品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人員。

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成為以直銷方式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產產品的直銷企業。直銷企業可以依法取得貿易權和分銷權。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這裏再提醒一下,因為現在直銷很不規範,很多直銷公司都採用金字塔的銷售模式,直銷和傳銷給人的感覺就是幾無差別,導致直銷廣受詬病,令人痛恨。而真正的直銷是把產品直接通過直銷員傳遞到消費者手中。沒有層層加價,這也許是現在最好的銷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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