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重大事故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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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重大事故包括哪些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要起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才行。但很多人對這類的重大事故並不是很理解,不清楚具體包括了哪些情形。對此,本站小編收集了有關資料,馬上就來告訴大家交通肇事罪的重大事故包括哪些情形。

一、交通肇事罪的重大事故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罪,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可認定為重大事故的一般情形

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事故: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交通肇事罪上的。

(二)可認定為重大事故的特殊情形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交通肇事罪有共犯嗎

共犯,即共同犯罪,是指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從犯罪構成主觀要件分析,共同犯罪需要具備共同的犯罪故意,也就是説過失犯罪不可能構成共同犯罪,即使是兩人以上的共同過失、一方故意一方過失導致了危害結果的發生,也不能認定為共同犯罪。

從刑法理論分析,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過失犯罪,不具備共同犯罪的要件。但是,為了嚴懲交通肇事逃逸和唆使他人逃逸行為,我國立法者還是規定了在一定條件下“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的情形,即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交通肇事罪的重大事故的情形來看,可以分為兩類,即重大事故的一般情形與重大事故的特殊情形。若因為肇事者違法交通方面的規定,造成重大事故的,則一般是會按照此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的,當然相應的行政責任與民事責任也是不會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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