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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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的區別是什麼?

隨着金融市場的發展,理財產品越來越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虛構的理財項目非法集資,騙取人們的錢財。這種犯罪手段隱蔽性強,老年居民是比較容易上當的。而在金融犯罪中,還有一種金融詐騙的犯罪手段很常見。那麼,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的區別是什麼?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

一、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的區別是什麼?

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金融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或者金融機構信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可以由單位構成犯罪主體的有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以及保險詐騙罪等5個罪名。 金融詐騙罪是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的,但金融詐騙犯罪又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詐騙犯罪。刑法將其從普通詐騙罪中分離出來,除了要分解詐騙罪這個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為了維護金融管理秩序。

二、非法集資的特點有哪些?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綜上所述,非法集資是當事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向社會不特定人羣籌集資金的行為。在具體的罪名裏面,非法集資有集資詐騙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其中集資詐騙屬於金融詐騙的一種。因此,非法集資和金融詐騙的區別主要是形式不同,特點和構成要件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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