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刑法條文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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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刑法條文的內容

不同的犯罪,在刑法中都有不同的規定。一般來講,對每個犯罪規定的內容都是有所區別的。今天,本站小編將要為大家介紹的是盜竊罪在刑法條文中的相關規定,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關於盜竊罪的刑法條文如下: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六十五條 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複製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複製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三款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一十條第一款  盜竊增值税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  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由於盜竊犯罪的形式多樣,有盜竊信用卡的、盜竊增值税專用發票的等等,所以刑法中對盜竊犯罪規定的內容比較多,而往往都是對這些行為的處罰內容。更多盜竊罪的內容,如盜竊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等,歡迎你到本站網站諮詢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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