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緩刑的辯護詞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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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緩刑的辯護詞有哪些內容

律師在為盜竊犯罪的被告人進行辯護時,不僅可以進行無罪辯護、罪輕辯護,還可以為其進行緩刑的辯護。那麼大家知道盜竊罪緩刑的辯護詞該如何來寫嗎?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廣西獨秀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周某親屬的委託,並徵得被告人周某的同意,指派我作為其辯護人。庭審前辯護人認真研究了起訴書,詳細查閲、複製了案卷材料,多次到看守所會見了被告人,結合法庭審理的情況,已經對周某涉嫌盜竊一案有了全面、客觀的瞭解。基於此,辯護人發表以下五點辯護意見,供法庭參考,並請法庭採納:

辯護人根據本案事實、證據和法律規定,認為對被告人周某應當減輕處罰。理由如下:

一、周某犯罪後具有自首情節和立功表現,依法應當減輕處罰。

根據桂林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秀峯第三責任區刑警大隊出具的對周某的抓獲經過和情況説明證實:某年4月10日0時30分許,我大隊偵查員在桂林市官橋村附近巡邏時,發現犯罪嫌疑人周某、徐某(未滿16週歲)形跡可疑,經盤問,二人對當日凌晨左右在桂林市甲山鄉夏家新村24—1號院內盜竊摩托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通過教育,二人還主動交代於某年1月份至4月份多次在桂林市區內盜竊摩托車及助力車。因此,本案周某犯罪以後應視為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犯罪嫌疑人周某、徐某交代將盜竊所得的一輛新奧雅瑪哈牌助力車以600元的價格賣給樑某。我大隊偵查員根據二人交代於4月10日凌晨1時在桂林市甲山鄉官橋村一出租房內將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犯罪嫌疑人樑某抓獲,並繳獲其購買的一輛黑色新奧雅瑪哈牌助力車。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樑某對以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因此,本案周某有立功表現。

周某犯罪以後同時具有自首和立功表現,根據我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對周某依法應當適用減輕處罰。

二、周某實施盜竊行為時剛滿16週歲,系未成年人,根據我國《刑法》第十七條第三款之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本案作為一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實在令人扼腕痛惜,但其發生的原因和社會背景是令人深思的。被告人自身的主觀因素當然是第一位的,但是,社會的因素也是促成本案不可忽視的原因。對未成年人犯罪實行預防和教育為主的原則,也是我國的一貫方針。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2005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作了明確規定:對未成年罪犯適用刑罰,應當充分考慮是否有利於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矯正。對未成年罪犯量刑應當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並充分考慮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後的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因素。對符合管制、緩刑、單處罰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適用條件的未成年罪犯,應當依法適用管制、緩刑、單處罰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三、周某在犯罪中起次要的、輔助的作用。

本案中,犯罪意圖的提出,作案工具的準備,開被盜車輛機頭鎖、轉移被盜車輛以及作案之後的銷贓,最後分贓等主要犯罪行為,都是他人實施。而周某在整個案件過程中,只是望風,起次要和輔助的作用。詳見公訴機關對周某第一次訊問筆錄第2頁第2行:(檢察官)問:你將你盜竊的事實講一下?(周某)答:某年1月6日晚,經我的表弟徐某提議偷車後,我們2人來到市環城北一路一棟樓下,由我在旁望風,徐某用事先準備的鑰匙打開車鎖後,將一輛黑色雅馬哈助力車開起搭着我走了。事後,徐某把車賣了,但他沒有分錢給我。公安和檢察院對周某的訊問筆錄顯示,其餘幾次盜竊也是徐某提議並實施了盜竊行為和轉移髒車,而周某只是望望風。周某在盜竊電動車的過程中,確實只是起輔助、次要的作用。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請法庭在量刑時充分考慮這一客觀情節,並採納辯護人的觀點。

四、周自願認罪某,依法可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從公安的偵查到檢察院的審查起訴,周某始終誠懇交代自己的罪行,本案能夠順利地、迅速地得以偵破,被告人積極主動、徹底交代犯罪事實起了關鍵性的作用。也説明周某已經認識到自己犯下了嚴重錯誤,有棄惡從善的良好願望。詳見公安機關對周某第一次訊問筆錄第3頁第8行:(公安)問:你還有什麼要講的?(周某)答:我錯了,今後一定不犯了,希望給我一個改過讀書的機會。在今天的法庭上,周某認罪服法的態度也是有目共睹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司法部頒佈的《關於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自願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完全符合這一法律規定,可以酌情予以處罰。周某剛滿16歲,美好人生才剛剛開始,他能幡然悔悟,改過自新,正是家庭、學校和社會希望看到的,也是法律所追求的。如果合議庭能夠給他一個寬大處理,對他認真接受教育改造、早日報答社會,一定會有極大幫助。

五、被告人周某出生於農村,父母都是淳樸的農民,從偏僻貧窮的農村來到城市謀生,沒有一技之長,沒有固定職業和穩定收入,又要撫養子女和贍養老人,經濟負擔很重,生活非常艱難,但還是願意儘自己的能力,代替兒子繳納罰金。這不但是被告人父母希望法庭對被告人從寬處罰的願望,更是其父母感化愛子迷途知返的苦心和希望愛子決心回頭的殷切期望。

綜上所述,被告人周某系未成年的在校學生,犯罪後自願認罪,具有自首和立功表現,具有監護人監護和所在學校幫教,願意繳納罰金等諸多法定、酌定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請合議庭能夠根據事實和法律,本着未成年人犯罪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周某減輕處罰,判處緩刑,給周某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的辯護意見發表完畢,並請法庭採納。謝謝!

辯護人:廣西律師獨秀事務所

秦有榮律師

2011年3月5日

律師在進行緩刑辯護時,需要結合實際的犯罪情節,充分舉證被告人是滿足法律中規定的緩刑的條件,這樣法官最後判處同時適用緩刑的可能性才會比較多。要是不幸涉嫌盜竊罪的話,建議最好還是聘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助進行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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