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對不作為犯罪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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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中對不作為犯罪如何處理?
對於不作為犯罪也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具體怎麼處理要看相應的罪名。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拒絕履行的行為。是指能夠有條件作為,而拒絕履行作為的行為。
《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條 【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戰時在救護治療職位上,有條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傷病軍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傷病軍人重殘、死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要達到情節嚴重或情節惡劣的行為。
二、不作為犯罪有哪些?
1)遺棄罪
2)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3)376條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
4)第2款,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
5)第380條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
6)第381條戰時拒絕軍事徵用罪;
7)第404條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税款罪;
8)第429條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
9)第440條遺棄武器裝備罪;
10)第441條遺失武器裝備罪
11)第444條遺棄傷病軍人罪
12)第445條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
13)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14)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15)丟失槍支不報罪
16)其他瀆職性犯罪,如私放罪犯、玩忽職守等。
總而言之,對不作為犯罪也是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的,可是我們並不清楚犯罪嫌疑人具體的不作為行為,以及這種不作為行為給當事人造成的惡劣影響,所以。也不能只知道當事人是不作為犯罪,就可以馬上回答的出具體的處理方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