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法律條文規定量刑區間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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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詐騙罪法律條文規定量刑區間是什麼?

詐騙罪法律條文規定量刑區間是什麼?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詐騙罪的立案追訴標準是什麼?

1、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2、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1)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發佈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2)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3)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4)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三、詐騙罪的主體要件是什麼?

1、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2、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綜上所述,詐騙犯罪是常見的侵財犯罪,我國刑法中相關條款主要規定了量刑標準。在最高法頒佈的司法解釋中,對詐騙犯罪立案及從重處罰情節做出明確。詐騙罪的量刑起點是拘役,最嚴重可以判處無期徒刑。在立案方面,各省市可以根據自身發展情況確定具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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