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5W

一、《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安全生產法》行政處罰標準是需要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來進行罰款警告或者沒收違法所得等相關的行政處罰。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開採的煤炭產品、採掘設備;

(四)責令停產停業整頓、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止建設、責令停止施工;

(五)暫扣或者吊銷有關許可證,暫停或者撤銷有關執業資格、崗位證書;

(六)關閉;

(七)拘留;

(八)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二、安全生產相關的行政處罰一般程序是什麼?

除依照簡易程序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外,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應當予以立案,填寫立案審批表,並全面、客觀、公正地進行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對確需立即查處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可以先行調查取證,並在5日內補辦立案手續。

對已經立案的案件,由立案審批人指定兩名或者兩名以上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進行調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辦案件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應當迴避:

(一)本人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

(三)與本人有其他利害關係,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處理的。

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的迴避,由派出其進行調查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負責人決定。進行調查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負責人的迴避,由該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迴避決定作出之前,承辦案件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不得擅自停止對案件的調查。

日常生活當中,跟安全生產有關的一些問題,我們國家是非常的關注的,畢竟在安全生產這個方面如果不重視的話,就有可能會導致不特定多數人身體健康安全遭受到一定的侵害,所以在這種狀況之下,如果有人違反法律規定從事一些危險生產的,那麼可以進行行政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