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立案後能不能和解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8W

經濟犯罪偵查措施,是指經濟犯罪偵查機關為獲得證明有無犯罪事實、犯罪情節輕重的有關證據以及捕獲犯罪嫌疑人所依法採取的專門的調查措施和強制措施的總稱。經濟犯罪是在很多時候是無法對其進行和解的,而且其還需要根據經濟犯罪的犯罪程度來進行決定,經濟犯罪的和解是需要事先的資料證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1、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2、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經偵立案後能不能和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