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醫程序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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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醫程序是怎麼樣的

保外就醫是針對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服刑人員在監獄裏身體狀況不能繼續在監獄裏,在監獄外治療的措施。但我們想要申請保外就醫的程序是怎麼樣的?現在本站的小編為您介紹。

保外就醫程序是怎麼樣的:

保外就醫的辦理程序:

第一,監獄醫院提出罪犯保外就醫醫病殘鑑定意見,經分監區——監區———獄政科———管教三科、醫院、檢察機關會審———監獄逐級集體研究,提出病殘鑑定意見,並將其送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病殘鑑定。

第二,監獄收到省人民政府指定醫院的罪犯病殘鑑定書後,認定罪犯所患疾病符合保外就醫疾病範圍的,由監獄獄政科填寫《罪犯保外就醫徵求意見書》徵求罪犯親屬及當地公安機關的意見。

第三,根據省人民政府指定醫院作出的病殘鑑定結論及罪犯親屬和當地公安機關的意見(如都同意的情況下),再次經分監區———監區———獄政科———管教三科、醫院、監察檢察機關會審———監獄長辦公會逐級集體研究,作出罪犯保外就醫的建議後,才將相關材料報省監獄管理局批准。

第四,省監獄管理局批准後,監獄通知罪犯親屬前來辦理取保手續。

保外就醫的程序非常繁瑣,從另一方面體現了保外就醫的嚴密性,在這些環節上,只要層層把關,可有效避免執法的隨意性,但是現實操作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影響了保外就醫的應有價值。比如《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規定:“取保人應當具備管束和教育保外就醫罪犯的能力,並有一定的經濟條件,取保人資格由公安機關負責審查。”“一定的經濟條件”的標準沒有給予明確鑑定,成了一個很機動的條件,很多犯人保外就醫後仍沒有經濟條件到當地醫院治療,使得保外就醫喪失了應有的價值。

以上就是關於保外就醫程序問題介紹,如果想要保外就醫,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如果在保外就醫的期間違法了保外就醫的規定怎麼處理?我們的法律中有具體的相關規定,建議您聯繫我們本站的律師為您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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