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自訴的條件都包括了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1W

提起自訴的條件都包括了哪些

對於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這就是刑事自訴。但公民提起刑事自訴的需要滿足相應的條件才行,那到底提起自訴的條件都包括了哪些呢?法律中規定的應該自訴的刑事案件又有哪些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提起自訴的條件都有哪些

1.有適格的自訴人

遭受犯罪行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被害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因為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告訴,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以及由於年老、患病、盲、聾、啞等原因不能親自告訴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有明確的被告人和具體的訴訟請求

自訴人起訴時應當明確提出控訴的對象,否則,自訴案件不能成立。自訴人起訴時還應提出具體的起訴請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還應提出具體的賠償請求。

3、屬於自訴案件的範圍

4、被害人有證據證明

5、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自訴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訴訟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還應當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狀。自訴人書寫自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告訴。如果被告人是兩人以上的,自訴人在自訴時需按照被告人的人數提供自訴狀副本。

二、應該自訴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1、可提起刑事自訴的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2、被告人實施兩個以上犯罪行為,分別屬於公訴案件和自訴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一併審理。對自訴部分的審理,適用自訴的規定。

3、自訴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對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告知其放棄告訴的法律後果;自訴人放棄告訴,判決宣告後又對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實提起自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説服自訴人撤回起訴;自訴人不撤回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

(1)不屬於刑事案件的;

(2)缺乏罪證的;

(3)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證據不足而撤訴的以外,自訴人撤訴後,就同一事實又告訴的;

(7)經人民法院調解結案後,自訴人反悔,就同一事實再行告訴的。

若公民需要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而此時又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話,那自然是無法起訴自訴程序的。我國相關法律中對應該自訴的刑事案件也做出了規定,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