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律師的素質要求都包括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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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辯護律師的素質要求都包括什麼

一、刑事辯護律師的素質要求都包括什麼

首先具備全面的法律知識,有抗辯能力,語言邏輯思維能力超強,對於當事人的請求能辯則辯,在不違法法律前提下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這是最基本的素質。刑事辯護律師代表着公民對公權的制衡,擔負着無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的神聖使命,辯護律師的職業極富挑戰性和對抗性。

辯到位才能護到佳:

良好的辯才是律師的基礎,辯是核心,護是目的,雄辯是力量,保護是目標,律師要明白,辯護的內容重於辯護的形式。辯護律師的第一道關口是與偵查機關打交道,處理好這層關係也是辯護律師的前提。偵辦機關與辯護律師在地位上顯得一強一弱懸殊性,導致律師不願意從事辯護業務,怕擔風險,但如果依法正確看待兩者殊途同歸的關係,敢做敢辯,善於用法律知識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方能達到目的,相信偵辦機關會給予一定的配合。因為,對案件事實的認定不是強勢的權利,準確認定案件事實是以誰掌握的事實證據和法律依據充足誰就是強勢,我們要認識到權勢不等於強勢。在工作關係上看都是法律職業共同體,共同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二者之間不存在高低貴賤。

庭前充分做好準備是迎接勝利的良好開端,每一場精彩的辯論背後都有着律師鮮為人知的艱辛,開庭前周密的準備,庭審調查時成功的舉證和質證,是贏得法庭辯論不可缺乏的條件,庭前閲卷、會見、分析案情、查證,抓住案件要害,把握全案整體,避免任何疏漏,防止重大失誤,庭前準備既要從業務理論上準備又要從心理素質上做好準備。深厚的法律理論功底顯得尤為重要,豐富的辦案經驗不可或缺,不能滿足於瞭解法律條文,否則不會取得辯護的成功。駕馭好理論同實踐之間的默契,理論水平不夠也不行,在法庭辯論中提不出支持自己觀點的理論依據,不光是遺憾更是失職。如在分析案情時作出了錯誤判斷,誤將故意傷害判斷成為正當防衞,盡而確立不成功的辯護觀點。在質證中不能及時發現證據錯誤和問題,辯論時儃化地照念事先準備的辯護詞,不能脱稿或跳出思路,往往會出現重大失誤。

深厚的法學理論功底加上豐富的知識和經驗,辯護才能有可靠保障。律師承辦案件涉及方方面面,人命的事,財產的事,技術的事,恩恩怨怨難以想象,哪一種職業都無法比律師涉足的領域廣泛,所以律師要有廣博的學識,在複雜多變的問題中理顯現超高的分析和判斷力,如果不精心準備就難以達到預期目標。

法庭辯論不同於演講授課,法庭辯論具有互動性、雙向性、針對性、專業性、系統性,空乏的理論難以説服法庭,更不能切中要害,但缺少理論支持的巧辯也顯得蒼白無力。一個出色的理論家未必能勝任法庭辯論職責,一個能言善辯的演説家也同樣不能取得好的效果,法庭辯論是理論和辯論的結合,是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因此要成為一個成功的辯護律師,必須具備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

邏輯思維是制勝的關鍵因素,我們都體會到,在許多情況下,同樣的一個觀點,表達方式和水平不同而效果不盡相同,這其中的邏輯思維力量十分關鍵。立論準確,層次分明,結構嚴謹,環環相扣,是辯論中不可缺的,一場動人的精彩辯論最能展示律師風采的首先是邏輯其次是詞語。

責任當頭法理並舉:

辯論不僅是一門科學,還是一門藝術,更是一種責任,辯論的成功與否,不僅體現律師自身的水平與形象,而且還涉及到委託人的切身利益,法庭辯論是律師綜合水平與責任感的結合,追求的是辯論水平與實際效果的統一。律師辯論的因素很多,案件的事實,量刑輕重,處罰副度,刑種適用等等要點,期間律師的水平、工作準備、辦案經驗無不顯得重要,律師要正確認識法庭辯論和整體基調方向。

質證防守見優勢:

刑事辯護律師中是控方舉證辯方質證,控方始終處於攻勢,辯方掌握證據在後處於守勢地位。法律規定控方舉證責任要求必須保證證據的真實、合法、關聯,這對於控方來説壓力很大,辯護律師只要攻破證據就可以取勝,打破控方證據的鏈條製造失利。以前在刑事辯護中有人曲解了舉證責任,認為被告主張無罪就得舉出無罪的證據,把舉證責任倒置,這樣的認識是錯誤的。一般情況下是控方舉證,但在防衞案件中需要辯方舉證,這只是例外,如果律師要認為是正當防衞,就要提出防衞成立的證據。

辯是方法護是目標:

法庭辯論的側重點與目的應當相一致,要注重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言之有據,而不是攻擊對方,這是非常重要的,律師要明白這個道理。民事案件中的律師也是要拿出一個解決問題的正確的法律方法,而不是壓制打擊對方,不是為辯而辯,應當是辯出方法、辯出化解問題的思路。有些律師沾沾自喜於把對方打敗了,把對方駁得無話可説,其實這是不正確的。重要的是結果,是法官能否採納,這一切必須建立在舉證、質證、辯證的基礎上,律師的目的是讓人家接受你的觀點,法庭辯論不是表演,而是追究實際效果,這種理念不能變。

法庭辯論中論題的確立、辯論內容的展開和調整、辯論方法與技巧的選擇和運用都不能偏離法庭辯論的目的,這是法庭辯論取得成功的首要條件,在這個基礎之上,法庭辯論技巧才能得到有效的發揮,

辯論緊緊扣住中心,直擊對方的觀點,不能偏離主題,自成系統,不能前後矛盾,更不能支離破碎。控辯雙方各執一詞滔滔不絕,聽來聽去卻找不到對抗結合點,似乎各自演説,這種缺乏針對性的辯論不能稱之為有效辯論。聽者不知所云,法官也如墜霧中,同時也有防止你來我往就事論事無根無據,聽起來如同口水之戰,嚴然一個吵架式辯論,再高明的法官也難以做出判斷。

法言法語句句不離:

法庭辯論的語言特點,法庭辯論追求的效果是自己的意見被法官採納,而不是一種水平的認可,法庭辯論所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認識案件事實,如何適用法律,所以正確運用法言法語,是對律師的基本要求,有人主張用白話式辯論,這種現象是由於律師針對法治建設還不完善階段的情況下采用的,現在應當轉變,否則律師和委託人就沒有什麼區別了。説理與辯論要注重表達自己觀點,一場精彩的辯論可能觀點並不為對方或聽眾所接受,其辯論的水平和技巧得到肯定就可以取得成功,聽眾或當事人判斷的是辯論者的水平或風采,但法庭辯論是希望法庭採納自己的觀點,風采和水平僅僅是為實現這個目標提供服務的,所以法庭辯論必須具有較強的説理性,同時還要具有一定的功利性,説服當審法官。基於這樣的目的,法庭辯論的語言所注重的應當是如何向法庭據理陳詞,並非展現才華,更不是標新立異。

證據依據、法律依據、理論依據都是支持觀點的要素,法庭辯論只所以要求依據充足,這是由於法官的判斷和裁決權只能建立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脱離法律依據的辯論即使有充足的理由也不能且不會被採納。高談闊論推理式聽起來象小説,很可能打動人心,卻沒有法律上的依據為基礎,這種純粹煽情式的辯論在當今法庭顯然不可取。

氣度風格不能丟:

律師的辯論氣度與風格會影響到法庭氣氛,控辯雙方劍拔弩張的氣氛比較多見,事實上這種情況不一定取得最佳效果。早些年的辯論衝突性、對抗性、情緒化言行時有發生,敵意感增強造成不利局面。今天的辯論應當是理性化、正常化、平和主動、有禮有節、和諧友善,法庭風格的轉變是一個重要課題,有些律師不失風度的充分説理和態度平和不僅贏得了法庭和旁聽公眾的讚許,也會得到控方的欽佩,這種風格增強了辯論的説服力。

法庭辯論技巧要從抓住要害、突出重點出發,法庭辯論不是堵住對方的嘴,不是混戰,不是面面俱到互不相讓,任何一方都企圖儘可能全面地闡明自己的觀點,擔心遺漏自己的觀點而被對方佔有上風,這樣子的心理想法可以理解,但作法不夠高明,辯論的觀點使人能信服,無論案件多複雜,只對定罪和量刑起決定作用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和論證,強求全面卻會沖淡主題,有論必駁不一定具説服力。高明律師通常並不在乎對方提出了多少具體問題,而是善於在短暫的時間裏將這些問題歸納整理,抓住要害不放,枝節問題不糾,迴避被動的問題,採用這種方式才能臨危不亂佔據主動。發現矛盾利用矛盾,尋找對方破綻,注意策略,深入淺出,把複雜的問題簡單化,往往收到明顯效果,要知道法庭既不是講壇也不是學術論壇,不要只説教而偏離了終結目標。

綜上所述,無論是作為刑事辯護律師還是刑民事辯護律師都需要具備一定的素質,不僅需要具備法律資格職業證書,而且最重要的是,作為刑事辯護律師一定要具有專業的法律知識以及超強的辯護能力,處理問題冷靜的頭腦以及隨機應變能力和敏鋭的思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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