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證人需要提供身份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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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證人經過法院的傳喚,則必須要在庭審時表明自己的身份,需要證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法官會詢問證人的住址,也必須如實回答。但是不必告知你的現實居住地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