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傷害陪扶誤工費是否可以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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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傷害陪扶誤工費是否可以主張

一、人身意外傷害陪扶誤工費是否可以主張?

1、不可以,陪護人員可以要求賠償護理費而不是誤工費,具體根據陪護人員的工資損失數額來確定,在法律上稱作護理費。

2、護理費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顧或無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護理而支出的費用。

3、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二、誤工費的含義

誤工費是指賠償義務人應當向賠償權利人支付的受害人從遭受傷害到完全治癒這一期間(誤工時間)內,因無法從事正常工作而實際減少的收入。

誤工費的特點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異較大。客觀存在的差異性,決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後,其損失的誤工收入會因人而異。

2、計算的依據各不相同。因行業和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業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對於誤工費計算的依據,也是因人而異。

3、具有一定的推繹性。一般而言,應當以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前某一時段,能夠正常工作、勞動可能取得收入作為參照或者依據。而對於該時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據一定客觀數據,在排除對其收入產生不利或者有利影響因素的情況下,進行推算。

住院陪人誤工費包含項目

1、誤工費包括:工資、資金、津貼、課酬等。

2、誤工費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職工作收入。

3、須以“實際減少”的收入賠償依據(差額賠償原則)。如:受害人為某些單位人員時,其因受傷而誤工時,單位並不一定會扣發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為企業經營者時不包括其所喪失的企業經營利益損失。因為企業經營利益並非單純企業經營者勞動所創造,其還包括資金、設備、組織管理、知識產權等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但企業經營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時間內僱傭與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業或財產的費用則應作誤工費予以賠償。

在大多數的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當中,基本上很少有請專業的陪護人員的,一般也都是家裏面的這些近親屬在護理受害人,需要對此次人身意外傷害事故負主要責任的當事人,既需要賠償受害者誤工費,又需要賠償陪護人員的護理費。所以,陪護人員注意自己主張的是護理費,主張誤工費的話性質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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