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工費和工傷停工留薪是否可以同時主張?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3W

生活中肯定有一多半的人都會覺得誤工費跟停工留薪的待遇這兩件事情是衝突的,因為公司如果在當事人沒有上班的整個過程當中也一直都有發放工資,那麼在這種情形下誤工費根本就是不成立的。關於誤工費和工傷停工留薪是否可以同時主張的這個問題,本站小編這就為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誤工費和工傷停工留薪是否可以同時主張?

一、誤工費和工傷停工留薪是否可以同時主張?

依據民事領域的填平原則、實際賠償原則精神,在誤工費與停工留薪期工資競合時,如果已獲得誤工費賠償,依就高原則,可就停工留薪期工資與誤工費的差額部分可申請賠(補)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據此,職工治療工傷休息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原工資標準向職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權導致職工工傷的,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職工既可以向侵權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權賠償,也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上述規定,當工傷待遇與民事侵權產生競合時,除工傷醫療費用外,法律不禁止工傷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後再獲得民事賠償。《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沒有規定第三人侵權造成工傷的,應當扣減第三人賠償的誤工費,因此職工在已經獲賠誤工費的情況下,仍有權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資。

二、誤工費包括哪些項目?

1、誤工費包括:工資、資金、津貼、課酬等。

2、誤工費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職工作收入。

3、須以“實際減少”的收入賠償依據(差額賠償原則)。

如:受害人為某些單位人員時,其因受傷而誤工時,單位並不一定會扣發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為企業經營者時不包括其所喪失的企業經營利益損失。

因為企業經營利益並非單純企業經營者勞動所創造,其還包括資金、設備、組織管理、知識產權等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但企業經營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時間內僱傭與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業或財產的費用則應作誤工費予以賠償。

三、能夠證明誤工時間的證據材料有哪些?

1、正常情況下,根據醫療機構的醫囑。即醫療機構應當簽發醫囑,提出休息時間、需要營養和護理的時間建議;

2、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

3、可申請司法鑑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鑑定,憑鑑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司法實踐的過程當中是當事人可以向對方索要公司在停工留薪期間支付的待遇跟誤工費之間的差額,如果整個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待遇沒有受到任何的影響,再索要誤工費的這種做法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