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石區工傷保險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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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石區工傷保險計算方式

2017離石區工傷保險賠償計算公式
一、醫療費
1、計算標準:醫療費=治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
2、需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3、職工到未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的,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向經辦機構報告,或者職工經急救脱離危險傷情穩定後未及時轉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的,職工的工傷醫療費由用人單位支付。
二、康復費
參照醫療費
三、伙食補助費
計算公式:伙食補助費=50元*X人*X天
四、交通食宿費
1、工傷保險基金僅支付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與食宿費,計算公式為:
伙食補助費=x元*X人*X天
食宿費=x元*X人*X天
2、交通費(火車、動車組、客運汽車)費用憑據報銷。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五、護理費
計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經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同意,用人單位也可以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一人的標準支付護理費。
(二)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費=誤工費
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資
1、計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資=本人工資X元*停工留薪月數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
七、傷殘輔助器具費
1、 參考《離石區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項目及費 用限額標準表》
2、 一次性解決計算公式:
傷殘輔助器具費=輔助器具費用限額*(20/使用年限),但60週歲異鄉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八、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一)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21個月
(二)按月享受傷殘津貼計算公式: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75%
九、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二)傷殘津貼
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
(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離石區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6個月
六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3個月
(四)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離石區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4個月
六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1個月
十、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七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個月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離石區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七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4個月
八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1個月
九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8個月
十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5個月
(四)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離石區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七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5個月
八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個月
九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9個月
十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備註: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每減少一年遞減百分之二十的標準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傷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2017離石區經濟數據
上年度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56元,
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3166元。
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均工資為46407元
農、林、牧、漁業 29661元
採礦業 68633元
製造業 36683元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63435元
建築業 36719元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54751元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49299元
批發與零售業 32802元
住宿和餐飲業 22924元
金融業 67729元
房地產業 32837元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31191元
科學研究、技術服務業 50793元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22506元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27476元
教育 41695元
衞生、社會工作 35993元
文化、體育與娛樂業 36348元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371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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