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徵地補償標準費用的項目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一、長沙縣徵地補償標準費用的項目有哪些?

長沙縣徵地補償標準費用的項目有哪些?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徵地補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綜合上面所説的,徵地補償是由當地的政府來進行制定,而對於所存在的費用就會按不同的項目來進行賠償,同時對於賠償的標準是不能低於當地的生活標準,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多協商,如果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那麼是可以向法院起訴來進行解決,這都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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