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徵地補償新標準的項目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8W

一、山東省徵地補償新標準的項目有哪些?

山東省徵地補償新標準的項目有哪些?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2、青苗補償標準

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穫的,不予補償。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儘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3、其他附着物的補償標準

徵收土地需要遷移鐵路、公路、高壓電線、通訊線、廣播線等,要根據具體情況和有關部門進行協商,編制投資概算,列入初步設計概算報批。拆遷農田水利設施及其它配套建築物、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墳墓、廁所、豬圈等的補償,參照有關標準,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二、農村徵地補償費協議有幾份?

農村徵地補償費協議一般情況下徵地補償費協議需要三份。在徵地補償費協議中,徵地方一般是市縣級土地主管部門,被徵收方是集體經濟組織的村委會或者土地承包種有農作物的農户,所以協議的當事人就有兩方,然後還需要提交給相關市縣政府保存一份協議,所以通常情況下,徵地補償費協議需要三份。

綜合上面所説的,徵地補償是由當地的政府來進行制定相關的方案,但對於徵地的項目就需要結合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進行辦理,對於這些項目會結合不同的情況來進行計算,但只要雙方協商好,那麼就可以處理好雙方的關係,如果存在的補償降低,那麼也是可以要求增加這筆補償的費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