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徵地補償標準2021應該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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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社會,在我們的實際生活中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知道徵收土地補償到底是怎麼樣進行的,因為對於被徵收土地的人們來説他們關心的就是補償款的問題,畢竟這件事情涉及到經濟方面的問題,那麼黑龍江省徵地補償標準應該注意的問題是什麼?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黑龍江省徵地補償標準2021應該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一、黑龍江省徵地補償標準需要注意什麼?

(一)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二)補償管理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徵地單位收取後,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户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三)補償糾紛

1、補償標準爭議

先由縣級以上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2、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其性質為民事糾紛,當事人為村委會或農村集體經濟和村民,當事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

3、徵地信息公開糾紛

屬於行政爭議,當事人可以通過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二、法律規定

通知公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羣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關規定公佈新的徵地補償標準的省區市,必須於2010年6月底前公佈實施。國務院修改徵地補償標準國務院辦公廳出台的"緊急通知",要求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羣眾合法權益。通知中規定,因工作不力引發徵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可見,高層堅決糾正侵害人民羣眾利益的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的決心和力度。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強行實施徵地,對於羣眾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予以解決。同時,還要嚴格按照各級人民政府公佈的徵地補償標準,對拆遷户進行補償。尚未公佈新的徵地補償標準的省區市,必須在2010年6月底前公佈實施。已公佈實施,但標準偏低地區,必須儘快調整提高。

另外,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摺疊編輯本段徵地報批前【徵地情況告知】在徵地報批前,市、縣國土資源局應當製作《徵地告知書》,將擬徵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徵地告知書》由國土資源所負責在被徵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內張貼。在有條件的地方,市、縣國土資源局應當將《徵地告知書》在互聯網上發佈、在當地電視台播出。張貼、發佈或者播出《徵地告知書》的過程,應當進行攝像和錄像,取出的照片和視頻資料要妥善保存備查。《徵地告知書》不得泄露國家祕密。【徵地調查確認】在徵地報批前,市、縣國土資源局或者國土資源所工作同調查核實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規格和數量等,據實填寫《徵地調查結果確認表》,並經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蓋章和簽字予以確認。

首先想必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黑龍江省徵地補償標準每年都會進行一定的調整,其次土地的補償費用應當根據被徵收以前的三年內的土地產值來進行判斷。如果大家還有什麼不懂的小編建議諮詢一下當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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