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陽縣徵地補償2021年的法律規定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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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社會,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如果政府想要徵收土地的話那麼就必須對老百姓進行補償,因為使用土地是老百姓的權利,但是政府是為了公共利益所進行的徵收因此也是需要支持的,那麼長陽縣徵地補償法律規定標準是什麼?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長陽縣徵地補償2021年的法律規定標準是什麼?

一、長陽縣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徵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範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於徵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原則上安置補助費倍數高於土地補償費倍數。青苗補償標準一般為統一年產值的1倍,大棚蔬菜可適當提高標準。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宜昌長陽自治縣分四個區域,最高的45000元/畝(年產值1800元,補償倍數25倍)、最低的16200元/畝(年產值900元,補償倍數18倍)、其他兩個區域為28440元/畝(年產值1580元,補償倍數18倍)、19800元/畝(年產值1100元,補償倍數18倍)。

二、土地補償項目包括哪些?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着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三、土地補償費如何管理和使用?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徵地單位收取後,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綜上所述,湖北長陽縣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農民人均收支及土地產值等因素,確定了長陽縣徵地補償標準。按照規定,當地徵地補償標準分為四級,最高每畝地45000元,而最低的一級每畝地不到20000元。當然,這個徵地補償標準只包括安置費和土地補償費,農民有種植農作物的,還應該另外補償。

另外,對於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摺疊編輯本段徵地報批前【徵地情況告知】在徵地報批前,市、縣國土資源局應當製作《徵地告知書》,將擬徵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徵地告知書》由國土資源所負責在被徵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內張貼。在有條件的地方,市、縣國土資源局應當將《徵地告知書》在互聯網上發佈、在當地電視台播出。張貼、發佈或者播出《徵地告知書》的過程,應當進行攝像和錄像,取出的照片和視頻資料要妥善保存備查。《徵地告知書》不得泄露國家祕密。【徵地調查確認】在徵地報批前,市、縣國土資源局或者國土資源所工作同調查核實擬徵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規格和數量等,據實填寫《徵地調查結果確認表》,並經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蓋章和簽字予以確認。

首先小編必須要告訴大家的是長陽縣城的補償標準的項目跟其它地方的補償項目基本上是一致的,比如説包括土地的補償費用以及安置人員的費用還有就是地上附着物的補償費用。如果大家對於這個問題還有什麼不懂的小編建議諮詢一下當地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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