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高新區徵地補償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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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洛陽高新區徵地補償規定是什麼?

洛陽高新區徵地補償規定是什麼?

洛陽高新區徵地補償規定是確定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地類、面積、位置和用途,

徵收高新區集體土地4.1625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四至範圍:東至後河村水澆地,南至小作村居民區及國有用地,西至洛陽西南環繞城高速,北至小作村水澆地,擬作為工業項目建設用地。

徵收高新區豐集體土地15.5806公頃,其中農用地7.979公頃(耕地7.3623公頃、園地0.1966公頃、其他農用地0.4201公頃)、建設用地7.6016公頃。四至範圍:地塊1東至貟莊村水澆地,南至貟莊村果園,西至貟莊村居民點,北至國有公路;地塊2東至貟莊村水澆地,南至貟莊村水澆地,西至貟莊村水澆地,北至貟莊村果園,擬作為工業項目建設用地。

2、徵地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河南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豫政〔2016〕48號)規定執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按照《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陽市建設徵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的通知》(洛政辦〔2018〕49號)規定執行。

二、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徵收土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到洛陽高新區土地和建設服務局(高新區濱河北路20號,聯繫電話:6432026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補償登記的將依法進行處理。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擅自建設建(構)築物,進行室內裝修,否則按違法建築無償拆除。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徵地範圍內搶種搶栽樹木、花草和增添地面附着物。對於不聽勸阻者,一律不予登記,不予補償,情節嚴重的由司法部門查處。

該批次用地的徵地拆遷工作由高新區管委會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徵地拆遷涉及的單位和個人要積極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調查、登記、確認和補償安置工作。

徵收土地的工作是非常繁瑣的,首先需要發佈一個公告,告知農民需要徵收土地,然後還需要對農民的安置問題以及具體補償標準問題都會作出説明。所以必須要及時的關注這些公告,然後確定自己能夠獲得的補償款項,以免錯失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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