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徵地補償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4W

澄城徵地補償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澄城徵地補償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澄城縣的徵地補償的一共有十一個程序:縣國土局辦理徵地報批手續,簽訂《統一徵地實施協議書》,發佈徵收土地公告,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擬定補償、安置方案並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批,簽訂《徵地協議》,補償兑付,收回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證、使用權證,有爭議的則進行協調,村民確認並領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

根據《澄城縣建設項目統一徵地管理辦法》第五條:

(一)縣國土資源局根據項目用地編制徵地補償費等徵地費用概算,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告知被徵地農村村民後,辦理徵地報批手續。

(二)建設用地單位與國土資源局簽訂《統一徵地實施協議書》。

(三)發佈徵收土地公告。縣政府自收到批准徵地文件之日起10日內,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鎮、村發佈公告。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具體實施。

(四)辦理徵地補償登記。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在徵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地點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逾期不登記的,以國土資源局調查結果為準。具體調查確認工作由國土資源局與被徵地所在的鎮(辦)、村組實施。

(五)擬定補償、安置方案並公告。國土資源局組織有關單位核實登記內容,擬訂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鎮(辦)、村組予以公告,聽取被徵地單位和農村村民的意見,並對補償、安置方案進行修改。

(六)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經縣政府批准後,由國土資源局組織實施。

(七)國土資源局與被徵地鎮(辦)、村組簽訂《徵地協議》。

(八)補償兑付。縣國土資源局將土地補償、安置補助、地上附着物、青苗補償費用分別撥付給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被徵地村民個人。

(九)國土資源局收回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證、使用權證。被徵地所在鎮(辦)向國土資源局移交土地及所有徵收土地資料。

(十)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協調,協調工作由國土資源局具體實施;協調不成的,由上級地方人民政府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收土地方案的實施。

(十一)被徵地村民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對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進行確認並領取,逾期不確認的,以國土資源局、鎮(辦)、村、組的登記結果為準。逾期不領取徵地補償安置費的,由國土資源局責令其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國土資源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澄城縣的徵地補償的一共有十一個程序,每個程序都按照規定進行。作為被徵土地的村民也應當配合政府工作人員,耐心等待徵收結果。對於阻撓徵收工作、拒不執行徵地協議、影響正常徵地工作秩序的,是會受到處罰,如果涉嫌犯罪,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