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公房 - 拆遷補償款歸單位還是歸我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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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子是公房,拆遷補償款歸單位還是歸我個人呢?

春節的假期到今天也算結束了。祝大家在新的一年裏工作順利!萬事如意!徵地拆遷知識科普繼續,今天,愛土拆遷律師團給大家講講城市國語土地上公房拆遷補償、安置的知識。

什麼樣的房子是公房?

所謂的公房,是一個與私房、商品房相對的概念,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通俗一點説,就是國家或企、事業單位修建,租賃給特定的人羣居住的房屋。比如國家投資修建的廉租房,企事業單位投資修建的職工宿舍等等。

公房根據投資修建的主體不同,分為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直管公房,指由政府接管,國家出租、收購、新建、擴建的住房,大多數由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房管局)直接管理出租、修繕,少部分免租給單位使用的住房。自管公房是指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等單位所有的住房,俗稱企業產。

公房遇到拆遷,核心是釐清兩個問題:公房拆遷的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公房拆遷,協議與誰籤,補償款歸誰?是歸單位所有,還是歸個人所有?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找一找以上兩個問題的答案。

公房拆遷有統一的補償標準嗎?

公房是屬於城市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因此啊,公房遇到拆遷,應當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來補償。第十九條是這樣規定的: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公房拆遷,補償款歸單位所有,還是歸個人所有?

公房,是一種具有保障或福利性質的房屋,無論是由政府投資修建的直管公房,還是由企業投資修建的自管公房,均不能因為房屋拆遷而損害承租人原本享有的住房保障權利或者住房福利。因此,公房拆遷與誰簽訂補償協議,補償款的分配也應當基於這個原則來進行。一般有三種操作方式。

第一種是保持現狀,即房屋還是歸國家或單位所有,但是承租人的使用權也予以認可,這個時候,拆遷方一般是與房屋所有權人、承租人簽訂三方協議,拆遷方既要對房屋所有權人進行補償,也要對承租人進行補償或安置。

第二種是房屋的所有權人與拆遷方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補償款歸房屋所有權人,然後,所有權人再對房屋的承租人予以安置。

第三種是,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售給承租人,承租人向房屋所有權人支付房屋價款,這樣房屋的所有權、使用權就都歸於承租人,由承租人與拆遷方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獲得拆遷補償安置。

愛土律師團提醒您:各地關於公房的規定差別較大,拆遷時,補償也有很大區別,而且,由於公房是由於歷史的住房制度而產生的,很多房屋的拆遷,租賃關係非常模糊,這往往導致了房屋的承租人在遇到拆遷時,自身居住權無法得到保障的問題。如果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及時尋求專業拆遷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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