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拆遷方的三個簡單有效策略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1W

一般來説,遭遇拆遷,最為有效最能保障權益的方式當然是請一個專業的拆遷律師。

應對拆遷方的三個簡單有效策略

當然,也有一部分人並不情願或並沒經濟條件先期花上一筆律師費去求助法律協助,或説有些被拆遷人是老好人,並沒精力也不期望同拆遷房進行充分的博弈與較量。

有人尋求安逸,有人尋求利益最大化,有人尋求不被坑就好,人各有志,無論哪一種都是無可厚非的,畢竟雖然律師協助下的確能爭取最大化利益,但需要付出的,比起律師費,更多的是要付出敢於通過各種合法渠道維權的勇氣與不惜耗費時間精力的決心。

但是,我也相信無論是誰都不希望被拆遷方當傻子隨隨便就糊弄過去,大多數人都是希望能在自己能做到的有限範圍能爭取合理的利益。

再次,我就簡單介紹三個作為被拆遷人能簡單可行的應對策略。

一,報價時機不可早 

不知道大家都通過中介買過二手房沒有?

一個老中介的人精程度不亞於老練的拆遷房。

拆遷房會用各種手段使得被拆遷人隨着拆遷方的節奏走。

報價時間過早,無疑讓拆遷人探輕了各位户主的底細和期望價,而由於被拆遷人無法得知拆遷人手中所批下來的拆遷補償總預算是多少,這就陷入了完全信息不對稱的不利境地,十分被動。

二,爭取最早籤協議或者最晚籤協議

 這一點首先要申明:只針對打定心思不請律師協助不通過任何訴訟複議方式維權的被拆遷人。

如果請律師,在律師陪同下的談判過程中,律師能過憑藉大量的經驗把握住最佳的提出議價鑑定拆遷協議的時機,從而即避免浪費時間進行不必要的談判又爭取到最大化利益。

而如果被拆遷人個人要把握好機會,就只能用我們這裏給出的死辦法:爭取最早籤協議,或者最晚籤。

從大量的案例來看,無論是北京還是河北、安徽的某個小縣城,簽署拆遷協議所獲補償的規律往往是這樣:最開始籤協議走的,或者有關係或者私下有約定,往往是獲得高補償的一個小高峯。

之後大量的的按補償方案既定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牽走,無論哪一批(雖然看上去越往後越少),但實際上都不是太多,都屬於拆遷方事先準備的多套方案中最便宜的方案。

在此之後,又迎來了一個補償的小高峯。

當然,這也取決於被拆遷人的談判技巧,但但大凡略通人事的就能在開始強制拆遷的最後實際獲得不小的補償。

當然,這也不是説可以一直拖下去,逼到真正司法強制拆遷時,那就真的可能“顆粒無收”,雖然司法強制拆遷後也有但原來最低方案的補償,也可以通過律師維權求取額外補償,但逼近耗時耗力有極大的不確定性。

因此,爭取最早籤或最晚籤,但早籤的談價需要能略高於第一批方案,晚籤則不能遲談判終止於司法強制拆遷。

三,洽談、協商會議不必每次都去 這一點是無論請不請律師都十分受用的。

在拆遷初期,拆遷方就會屢屢通知被拆遷人進行洽談協商會議。

有些地方甚至是還沒有正式的進入徵地拆遷程序,而只是稍有風聲,就會以各地的居委會、村委會為主持人主辦各種洽談會協商會。

不得不説,對於拆遷房來講這是一種高明的做法。

因為每多舉辦一次這樣的洽談會,就會多耗費被拆遷人一絲精力,就會讓被拆遷人多一些猶豫。

而且,許多談判也沒有新的方案提出,對於被拆遷人説其實是毫無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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