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搬遷補償安置法律法規知識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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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電站是利國利民的重要民生工程,其建設往往都會伴隨着大片土地被淹沒,數萬甚至數十萬庫區羣眾需要移民搬遷。這時候,咱們庫區移民就非常關心了:移民搬遷和庫區徵地拆遷補償應該參考哪些法律法規政策呢,搬遷移民的生產生活是如何的得到保障的?由此產生的補償糾紛該如何解決?

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搬遷補償安置法律法規知識科普!

接下來,拆遷律師團就為大家科普講解,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搬遷,主要參考的核心法律法規和補償安置政策。

一、由於安土重遷的觀念,異地搬遷對於羣眾生產生活有一定影響

整縣整村的移民搬遷對於農民來説產生的影響是非常巨大的,生活方式的改變,離開生活了幾十年的故鄉,去到陌生的地方重新開始生活。

住房是個難題,就業更是個大難題,對於祖祖輩輩生活在農村的農民來説,種地是他們的職業,也是他們的生活,而對於那種沒有一技之長的農民來説,失去土地就等於失去了生活的基本保障。

隨之而來也會產生非常多的擔心,擔心搬遷後的生活成本會上升,擔心就業機會少,擔心生活會變得不方便,擔心自己種的菜冬天沒有地方放,不能燒柴火,用電用氣不安全,沒有自家小院可以自由活動,一些年歲大的老人更是擔心樓房住着不安全,上下樓也不方便。如果補償和安置合理的前提下這種擔心是多餘的。

二、大中型水利工程中移民搬遷主要參考的法律

為了保障移民的權益,國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而其中核心的參考法律是《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第51條規定: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用土地的補償費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大中型的水利水電建設徵用土地的補償費標準和移民安置為什麼會由國務院規定,是因為大中型水利、水電建設徵地、移民與其他建設工程相比具有以下幾點特殊性。

一是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的範圍大,一般佔用耕地都要幾千或幾萬畝,有一些水電工程淹沒達十幾萬畝,是其他工程所少有的;

二是耕地相對集中,不像鐵路公路那樣涉及的鄉鎮很多,因此需要遷移的人口也相對比較集中,一般達幾千至幾萬人甚至達十幾萬人;

三是水利工程所在地經濟條件和自然條件較差,人民生活水平低,如果安置不好,將會對農民的生活帶來長期困難;

四是對水利水電工程投資不足,對移民安置只能採取低標準的水電水利工程取得效益時再給予扶持和補助。

三、看法規政策如何保障移民的生產生活的!

在法規政策方面,《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是當前移民搬遷補償安置主要參考的法規政策。《條例》對於移民補償安置做出了明確而且細化的具體規定,全方位保障庫區移民的合法權益。

根據《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村居民點遷建、城(集)鎮遷建、工礦企業遷建以及專項設施遷建或者復建補償費(含有關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移民個人財產補償費(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和搬遷費,庫底清理費,淹沒區文物保護費和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1、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搬遷具體補償項及補償標準

(1)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和鐵路等基礎設施項目用地補償標準相同,具體的補償則要按照被徵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執行。

(2)青苗補償

被徵收土地上的零星樹木、青苗等補償標準,按照被徵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執行。

(3)土地附着建築物(房屋)補償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築物按照其原規模、原標準或者恢復原功能的原則補償;對於補償費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貧困移民,給予適當的補助。

(4)國有耕地補償

使用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耕地,參照徵收耕地的補償標準給予補償;使用未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國有未利用地,不予補償。

(5)淹沒線以上的移民個人財產補償

移民遠遷後,在水庫周邊淹沒線以上屬於移民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房屋等應當分別依照本條以上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標準給予補償。

2、人性化的安置方式,儘可能採取就近安置

移民安置的補償標準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會有差異,同時根據安置地點的不同,安置補償款的發放方式也不同。

(1)本縣內安置的

《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農村移民在本縣通過新開發土地或者調劑土地集中安置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集體財產補償費直接全額給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

農村移民分散安置到本縣內其他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的,應當由移民安置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與縣級人民政府簽訂協議,按照協議安排移民的生產和生活。

(2)本省內安置的

《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農村移民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其他縣安置的,與項目法人簽訂移民安置協議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相應的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交給移民安置區縣級人民政府,用於安排移民的生產和生活。

(3)跨省安置的

《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農村移民跨省安置的,項目法人應當及時將相應的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交給移民安置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用於安排移民的生產和生活。

(4)移民自願投親靠友的

《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移民自願投親靠友的,應當由本人向移民區縣級人民政府提出申請,並提交接收地縣級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證明;

移民區縣級人民政府確認其具有土地等農業生產資料後,應當與接收地縣級人民政府和移民共同簽訂協議,將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交給接收地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移民的生產和生活,將個人財產補償費和搬遷費發給移民個人。

綜上四點可以看出,移民不同的安置地點,徵地補償和移民安置資金交由不同的第三方,用於安排移民的生產和生活。

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搬遷費以及移民個人房屋和附屬建築物、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青苗、農副業設施等個人財產補償費,由移民區縣級人民政府直接全額兑付給移民。

《條例》中對於農村移民集中安置點也有相應的要求,《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農村移民集中安置的農村居民點應當按照經批准的移民安置規劃確定的規模和標準遷建。

農村移民集中安置的農村居民點的道路、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由鄉(鎮)、村統一組織建設。

農村移民住房,應當由移民自主建造。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員會應當統一規劃宅基地,但不得強行規定建房標準。

除了補償標準之外水利、水電工程後期仍然會有扶持規劃,根據《條例》第四十條規定: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應當按照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規劃,主要作為生產生活補助發放給移民個人;

必要時可以實行項目扶持,用於解決移民村生產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或者採取生產生活補助和項目扶持相結合的方式。具體扶持標準、期限和資金的籌集、使用管理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的原則,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情況,制定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具體實施辦法,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四、出現搬遷補償糾紛時,咱們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上述我們提到法律法規,也是保護我們水利工程移民搬遷補償安置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當移民搬遷出現糾紛的時候,咱們移民就不能消極怠權,要懂得使用法律手段維權。

首先在徵收之前做好這些準備,為合理補償埋下伏筆。

1、及時預估自己的財產。

當面臨房屋徵收的時候,要清楚自己家的資產情況。要對自己的土地房屋基本情況以及裝修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2、對固定證據拍照留存。

在我們看到徵收部門的徵收公告時,我們應當及時拍照。同時對於自己房屋的外觀、裝修、傢俱、證件等進行拍照。

3、瞭解徵收補償的內容及標準。

瞭解土地徵收房屋拆遷中所有的補償標準,做到心中有數。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是否包含土地徵收補償人員安置費,搬遷和臨時安置補償,房屋補償,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的補償。

其次,通過積極協調,要求徵收方提供合理補償,協調不下來時,應當積極聯繫律師介入,爭取合理補償。

以上就是拆遷律師團為大家整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搬遷補償安置主要參考的法律法規政策。希望咱們庫區移民朋友積極學習,守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獲得合理的補償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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