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莊行唐大面積毀田事件法律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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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莊行唐大面積毀田事件法律評析

據河北省石家莊市行唐縣某村的村民通過自媒體平台公開反映,數十位村民共計百畝種植小麥的耕地被強行毀壞,用於某公司建設光伏發電站。根據小編在網絡上檢索相關信息,取得的未經官方調查核實的大致信息為:河北省石家莊市行唐縣上碑鎮的村民在網絡上公開請求廣大網友及相關部門關注毀田事件。幾十位村民承包的少則1畝多則7、8畝農田種植小麥,目前小麥已經結出麥穗。2022年4月以來,就不斷有某光伏發電公司人員,自稱要實施國家建設項目,要求村民主動放棄經營承包的土地,將土地交給他們建設200兆瓦的光伏發電站項目。村民不願放棄經營土地,雙方爭議不斷加劇,發生了聚眾毆打村民,毀壞麥田的惡劣行為。

這已經是4月以來河北省發生的第三起毀壞農田事件了。4月發生的兩起趙縣和元氏縣毀壞農田案件,趙縣案件並不涉及徵收拆遷,而是不明身份人員故意使用旋耕機破壞農田,此事涉嫌刑事犯罪,已經由當地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元氏縣案件已由當地行政機關調查清楚併發布公告,是當地房地產開發商私自破壞農田意圖實施建設項目,此事已由當地行政機關責令停止施工,同時介入溝通農户的賠償事宜。

律師評析:

根據已知的片面報道,可知石家莊市行唐縣被破壞農田可能實施國家背景的光伏發電建設項目。國家背景的光伏發電項目無論如何不能建設在農田之上,在行政程序上必須完成農田土地的徵收程序並給予承包户合理的補償,在土地被依法徵收後才能辦理相關的農用地轉用手續,並清除種植的青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規定:“基本農田保護區經依法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變或者佔用。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無法避開基本農田保護區,需要佔用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徵用土地的,必須經國務院批准。”

若是未經依法徵收土地,也未經當地村民同意強行破壞農田開展光伏發電建設項目,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村民可及時報警求助,要求警方介入調查追究其刑事責任。並且可以同時提起訴訟,要求賠償因其故意毀壞麥田而造成的財產損失。

目前,河北省、石家莊市行政機關已經成立調查組介入,在調查完畢後會作出官方的通報,小編也會持續關注案件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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